時尚變法:用藝術影像諷刺美國各州怪奇法律

TEXT /  June Liu; PHOTO /  Steven Kasher Gallery;

都說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,但若真犯了法,就代表你的道德標準低嗎?美國攝影師Olivia Locher帶來了I Fought the Law系列作品,將美國各州曾經及現行的奇葩違法行為,或是不曾通過的法規及迷思,包裝於幽默的鏡頭語言之中,挑戰道德底線的同時,也點醒了,常搞標新立異的時尚圈,碰上無奇不有的美國州法, 恐怕也不是「只要我喜歡,沒什麼不可以」能苟同的,只能說,「法律之前,時尚不平等」。

 

▲阿拉巴馬州:不得在背後的口袋放置冰淇淋甜筒。

 

▲德拉瓦州:不得將香水視為酒類販售。

 

▲內布拉斯加州:父母不得在未得到州政府許可證的情況下替兒童燙捲髮。

 

▲俄亥俄州:不得在男性畫像前脫衣。

 

▲羅德島州:不得穿著透明衣物。

 

▲德州:兒童不得蓄留奇異髮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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